十一月靈修分享

耶利米 v.s. 烏利亞
文/良善小家 紀博文



經文:耶利米書 26:20 ~ 24

20  又有一個人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,是基列耶琳人示瑪雅的兒子烏利亞,他照耶利米的一切話說預言,攻擊這城和這地。
21  約雅敬王和他眾勇士、眾首領聽見了烏利亞的話,王就想要把他治死。烏利亞聽見就懼怕,逃往埃及去了。
22  約雅敬王便打發亞革波的兒子以利拿單,帶領幾個人往埃及去。
23  他們就從埃及將烏利亞帶出來,送到約雅敬王那裡;王用刀殺了他,把他的屍首拋在平民的墳地中。
24  然而,沙番的兒子亞希甘保護耶利米,不交在百姓的手中治死他。


      上述這兩個名字對基督徒來說應該都非常熟悉,不過要先特別說一聲,這裡的烏利亞並不是那位拔示巴丈夫赫人烏利亞,而是另外一位。附帶一題,聖經中還有其他叫做烏利亞的人(參考王下 16:16、尼 3:4)。

      這段經文在描述一個故事,有一個人,名叫做烏利亞,他奉上帝的名傳講預言,描述耶路撒冷城因著百姓的罪要遭受到怎樣的攻擊跟危險。想當然耳,耶路撒冷的君王和眾首領並不喜歡聽到這樣的預言,因此他們就想要殺烏利亞,所以烏利亞害怕就逃往埃及了。故事的結局是,烏利亞從埃及被引渡回到了耶路撒冷並且被殺。

      先知,這群奉上帝的名傳講信息的人,會害怕,這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,就像以利亞聽見耶洗別的索命宣告,他也跑了。雖然以利亞和烏利亞這兩個利亞的下場不同,不過一樣的是,他們都是逃跑的先知,換作是我這個基督徒,也應當是在現今這個年代宣告上帝心意的人,我會跑嗎?

      現在的基督徒,或許沒有那種生死存亡的壓力(伊斯蘭教的地區除外),但老實說,我覺得面臨的挑戰愈來愈大。以最近的一個事件為例,台大社工的學代會在討論要不要以學代會的名義出面參加今年的「同志大遊行」。如果我是當中的學生代表的一員,我該怎麼做?聖經中明確的定義「同性戀是罪」(well... 因為跟靈修分享無關,這裡就不處理所謂同志神學的問題),按著基督徒的立場,我做些什麼呢?退席以示抗議、獨善其身,或是表達說以學代會的名義參加不妥。 從網路上的消息來看,有一個基督徒表達了他的立場(以個人名義參加 OK,但用學代會的名義不妥),下場是被群起圍剿,戰火甚至燃燒到了台大校園團契。攻擊不只來自於外面的人,也來自一些自稱是基督徒的。如果是我,該怎麼做呢?

      難,真的很難。特別是,當過去我們信仰和普世道德價值觀相近的時候,我們基督徒作見證、堅持立場似乎很容易;可是當普世價值觀離上帝的道愈來愈遠的時候,扭曲的人權觀念、無限上綱的自由定義,基督徒開始要被扣上違反人 權、違反包容、甚至違反愛的大帽子,當基督徒所堅守的立場,唯一的根據只剩下一本聖經而已,我該怎麼做?當然,待在教會裡比較感覺不到這樣的衝突,但當踏出教會的那一刻,我還能堅持多少呢?

      當然,我不是不了解一些人的想法(請恕我不願意稱呼他們為基督徒),稍微轉個彎解釋聖經就好了,想個方法避開聖經中令人討厭的經文,「基督教」(如果這真的是基督教的話)就可以展現包容力、繼續傳講「上帝的愛」(如果這真的是上帝的愛的話),但我不認為這討上帝喜悅,甚至跟逃往埃及沒什麼兩樣。

      烏利亞的部份講了這麼多,該回到另外一個角色耶利米了。耶利米傳講同樣的信息,但是不一樣的是,他不跑,他照樣在耶路撒冷傳講。這一份堅持真是需要何等大的勇氣和信心。

耶 1:18
所以你當束腰,起來將我所吩咐你的一切話告訴他們;不要因他們驚惶,免得我使你在他們面前驚惶。看哪,我今日使你成為堅城、鐵柱、銅牆,與全地和猶大的君王、首領、祭司,並地上的眾民反對。他們要攻擊你,卻不能勝你;因為我與你同在,要拯救你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
來 10:38
只是義人(有古卷:我的義人)必因信得生。他若退後,我心裡就不喜歡他。

      耶利米所憑藉的是什麼,單單是上帝的應許跟命令。並且他堅持到最後都不後退。感謝上帝,因為祂設立眾多的見證人,為要使我們的信心更加堅固。盼望,我能在需要按著上帝心意說話的場合,像耶利米一樣不退後。按著神的心意,而不是人的心意。

徒 5:29
順從神,不順從人,是應當的。

      最後一節,耶利米蒙受上帝保守,百姓無法害他,感謝上帝。但如果神沒有施予拯救的話呢?求上帝賜給我「即或不然」的信心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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